(1)降水与排水方法选择 1)排水方法的可能性。 从设计要求可以看出,基地水位埋深相对标高为一1. 90一一4.OOm处,绝对标高31. 00.-- 32. 76m。而基坑开挖深度为8m,地下水埋深4.50一5.20m,在绝对标高29. 46~31. lOm处,如果采用基坑排水法施工,主要考虑印的问题匦有: A.基坑开挖面积较大,而土的渗透系数较小,而地下水位又高,能否满开挖工期要求。 B.即使工期允许,而因为排水慢,导致挖土设备及人员窝工致使费用增力是否合算。 C.如果只是地表水,也许可以考虑采用排水方法施工,但水源来自于长江,采用排水法施工,带水作业是必然的,而由此引起地基土将会被施工人员躁踏而扰动,会影响工程质量,这是万万不行的。 由上述分析结果,排除了采用排水法施工的可能性。根据现场抽水试验得出的渗透系数结果以及开挖深度要求,选用真空井点降水设备的方法是可能的(图2 - 4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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